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
項目 |
計價單位 |
收費標準 |
1.登記資料 |
以資料輸出之錄數為計價單位,總錄數未達1000 錄者,以 1000 錄計。 |
每錄新台幣1元。 |
2.測量資料 |
1.地籍圖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 1000 筆者,以 1000 筆計。
2.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點數未達 10 點者以 10 點計。 |
每筆收費新台幣2元。
每點收費新台幣20元。 |
3.地價資料 |
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1000 筆者,以1000 筆計。 |
每筆收費新台幣0.01元、其總價尾數未滿新台幣1元者,其尾數不計。 |
4.電子資料以磁性媒體方式提供者,另酌收材料費 |
1.光碟片。
2.四公釐磁帶。 |
每片新台幣10元
每捲新台幣400元 |
5.電子資料以報表清冊方式提供者,另酌收紙張費 |
1.B4以下
2.A3 |
每張新台幣1元
每張新台幣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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