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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土地總登記完成「4分之3」 北竿鄉全境完成審查作業

日期:114-01-20    點閱:38

 

【連江縣地政局114.1.20新聞稿】

本縣土地總登記完成「4分之3」    北竿鄉全境完成審查作業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二十日,是北竿鄉地政工作重大里程碑,連江縣地政局繼完成東引鄉及莒光鄉土地總登記之後,再接再厲,於今(114)120日將全部北竿鄉土地總登記案件全數審查完竣,除訴訟訴願調處中等案件外,北竿鄉再也沒有待審中之無主土地案件,連江縣地政局正式宣告北竿鄉終結過去52年來持續在辦理土地總登記作業之狀況,北竿鄉土地將開始走入土地制度正常化。

   地政局表示,土地總登記主要分為總登記及無主土地二大階段,北竿鄉最後個位數無主土地申請案,在同仁辛勞積極奮進下,於本月份(1141)陸續審查完畢,於114120日前已分別依法進行公告作業、寄出駁回及補正通知書,其中公告案依法將公告周知徵詢異議,土地權利關係人,在公告期間內,如有異議,得依據土地法第59條第1項規定,向地政局以書面提出異議書,並應附具證明文件,因為異議之後程序包括調處,權責在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地政局在收齊文件資料後,異議案將轉由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審查調處;至於駁回通知,其法性質為典型行政處分,受駁回之登記申請人不服,均得依據訴願法第14條第1項定,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願,地政局特別提醒該訴願期間之限制規定。另外地政局作出補正通知1件,申請人表示將於近日完成補正。至此,北竿鄉全境土地總登記案件,除訴訟訴願、調處中等已脫離地政機關職權範圍外之案件外,已全數審查完畢,北竿鄉土地總登記審查工作正式宣告終結。

    事實上,地政局自111年底王忠銘縣長任期起,在縣長指導及勉勵下,恪遵縣府團隊行動力與執行力精神,自律自我要求訂定「全面完成土地總登記」目標管理計畫,首先於11273日完成東引鄉土地總登記,這是馬祖地政歷史上第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為從民國62731日馬祖實質地政登記機關成立以來,馬祖地區四鄉土地在過去的50餘年來皆持續在辦理總登記業務,並無任何一行政區的全境土地完成全部產權確認登記,惟隨著相關業務的持續推動,地政局全體同仁克服困難、不斷努力,東引鄉及之後的莒光鄉全境土地都在稍早之前完竣土地總登記審查工作。今日,除尚繫屬在訴訟等已脫離土地行政權而進入爭訟救濟等程序土地標的外,北竿鄉全區土地與東引、莒光二鄉一樣也沒有土地總登記待審案件,本縣土地總登記歷史任務已完成「4分之3」。

    地政局說明,我國土地登記法制,仿照德國制對於土地採全面登記,建築物則屬任意登記,是以土地總登記乃採強制主義,且為加強登記業務之進行,土地法定有除斥期間,其對於前此為經依法辦理正式土地登記之縣市,於地籍測量完竣後,普偏施行之第一次土地登記,以確定一切土地權利關係之強制行為,本縣雖然是全台最晚辦理土地總登記之縣市,但地政局全體同仁刻正兢兢業業持續努力,目標在早日完成全縣土地之產權登記。該局接下來就是要持續克服困難、積極努力完成數量更多、難度複雜性更高的南竿鄉的無主土地產權確認審查作業。地政局表示,目前南竿鄉土地其實已經同時在審查中,規劃之工作管理策略計畫大致係「由西向東」,亦即由四維段逐漸朝復興、介壽段方向推進。

    地政局指出,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努力秉持縣長積極執行力精神,加強辦理土地總登記及無主土地登記申請案件業務,另外地政局目前已就地籍線位移釐正的通案辦理與個案處理工程同時進行,其中通案方式採地籍圖重測,已經從去年開始與中央合作,逐步展開行動。

    隨著土地總登記案件審查作業及處理地籍線位移工作繼續向前推移,所衍生出的陳情、訴願、訴訟、糾紛、調處案件日益增多,地政局將一貫堅持奮發精神、努力排除難題、不斷克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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