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地政局開辦本(114)年度地價基準地查估作業
日期:114-05-19 點閱:49
連江縣地政局開辦本(114)年度地價基準地查估作業
為建立地價之衡量基準,促進合理地價之形成,連江縣地政局依據中央法令--地價基準地選定及查估要點,持續審酌本縣地價變動情形,已在四鄉五島均衡選定及查估基準地,本(114)年度地價基準地查估作業已著手展開。
地政局表示:基準地是前經地政局選定,並估計其價格日期正常價格之土地,此前,地政局已審酌相關圖籍(包括不動產相關資料、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街道圖、都市計畫圖說、禁限建範圍圖。地籍藍晒圖或地籍圖檔等圖籍及資料),劃分近價區段,選定有28個基準點位,均衡佈展整個地區各個不同地價區段。此後,每年將依規定選定基準地,查估基準地地價,審議基準地地價。
連江縣地政局前已依行政區劃及土地利用之公法管制程度、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交通設施、公共公用設施、商業設施等之接近狀態、土地利用狀態、事業種別及繁榮程度等影響地價之因素,於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上劃分近價區段,並遵守代表性:以面積適中,具近價區段一般土地代表性為準。顯著性:以容易識別為準。恆久性:以不易變更形質為準,基準地以永久設定為原則。均勻性:以各地能均勻分布為準。完整性:以形狀方整為準等原則選定基準地。地政局並召集地價專家學者及不動產估價師組成專案小組,就此五大原則進行審議,予編號造冊。基準地選定後,地政局隨即展開推估其土地正常價格,其價格日期以每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準,基準地地價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兼採比較法、收益法、成本法或其他適當之估價方法二種以上方法查估之。地政局也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5條規定,決定基準地地價,並填寫基準地估價報告表後送請專案小組審議。專案小組審議基準地地價後,即彙整成果報告送請內政部召集地價專家學者及不動產估價師組成專案小組審議。內政部專案小組認為某地之基準地地價顯不合理時,則會應通知各縣(市)地政機關進行檢討。【連江縣地政局114.5.19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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