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所謂市價是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市價查估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規定,於辦理蒐集資料、調查實例、劃分地價區段、估計實例土地正常單價、選取並查估比準地地價及估計土地宗地市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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